2014/8/12
依据《专利法》第六十条规定: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是侵犯其专利权,专利权人可以通过协商、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向人民法院起诉三种方式维权,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可以责令侵权人 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依法打击遏制各类专利侵权行为,可以保护权利人的合法利益不受损害,发明人申请专利的积极性,保护创新,激励发明创造。此外,专利侵权纠纷的特殊性是由于专利权是技术与法律结合的产物,请求人如果不是很熟悉法律及技术,最好是请专利代理人或有专利代理资格的律师和机构帮助,再向有处理专利纠纷职能的部门请求处理或起诉,以免走弯路,浪费人力、物力。
上海政济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是一家具备国家专利代理资质(机构代码:31479)和商标代理资质的现代化服务型企业,专门为技术型企业、新兴企业、中小企业及各类发展中企业提供全球范围内的知识产权和相关的法律服务,帮助客户解决知识产权的专利侵权分析,专利诉讼,侵权诉讼等专业问题。公司拥有机械、电子、生物、化学、医药和计算机等多个领域的资深专利代理人,成功的为众多海内外客户提供了包括商标注册、专利申请、版权登记和科技项目的申报等专业服务,赢得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