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0/24
美国制造政策计划( Manufacturing Policy Project )近来发表一篇报告,在IP保护薄弱的国家中,许多业者都在抄袭美国专利商标局( USPTO )和日本专利局( JPO )发布在因特网上、未受专利申请保护的技术。日本专利局发现,中国大陆对这些专利申请每天查看的次数近17,000次,韩国每日高达50,000次。这份 报告声称,“中国厂商目前正使用一种称为‘专利长城’的新技术”,作为自我防卫。这个过程牵涉到中国对抄袭产品的专利申请。他们提出申请的技术是将美、欧 和日本专利局网站上公开的专利附图与技术描述,予以修改后的产物。
业界常认为,一旦IP侵犯者成为IP拥有者,将增强对IP及其保护两方面的重视程度。根据全球知识产权组织WIPO的统计,亚洲地区IP拥有权的确 获得进展。总部位于瑞典日内瓦的WIPO,为联合国的专门机构;管辖涉及128个国家的专利合作条约( Patent Cooperation Treaty, PCT ),还有与IP保护有关的22个国际条约。
2005年,WIPO受理的PCT申请案超过134,000项,比前一年增加9.4%。尽管美国、日本、德国、法国和英国始终是国际专利制度的前五 名常客,但增长速度最快的却是亚洲的日本、韩国和中国,它们占了全球申请案的24%,欧洲专利公约( European Patent Convention )国家占34.6%,美国为33.6%。
自从2000年以来,日本、韩国和中国的申请案分别增加162 %、200 %和212 %。2000年以后,印度的申请案也一直以27 %的年复合成长率快速成长。总体而言,2005年发展中国家的国际专利申请成长率为20 %,占所有申请案的6.7 %。
在2014年PCT申请案数量排名中,日本第二、中国第三、韩国第五。
发展中国家前十名PCT申请者包括韩国的三星、LG和电子电信研究院( Electronics and Telecommunications Research Institute ),中国大陆的华为和中兴,印度科学与工业研究委员会( Council of Scientificand Industrial Research ),以及新加坡科技研究局。
也许,推动IP所有权发展最引人注目的方式是中国采用的方法。中国在3G蜂窝式技术( TD-SCDMA )、媒体( 增强型多功能光盘EVD )、音讯/视频编码( AVS )和 RFID等领域的标准制订方面,完成一些了不起的工作。这些本土标准或其它地区建立之各种标准可以促进中国当地业者自行开发IP。
在中国投资颇大的韩国,它的数字移动广播( DMB )标准似乎也走上同一道路,该标准本源于广泛用于欧洲的数字音频广播(D AB )标准。
或许,对亚洲国家来说,在IP所有权大战中获胜的方法之一是,如同欧洲国家一般,参与区域标准的制订。我深信,这不但可强化亚洲的竞争力,同时还可维持拥有技术标准的显著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