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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著作权登记

2022/10/24

       作品著作权是指单独具有版权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视听作品和其他任何形式的作品,版权作品之外的其他信息材料则是指不具有版权的事实或者信息资料。

      

1选择办理身份

选择申请办理人的身份,包括著作权人亲自办理(由著作权人申请)和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由代理人申请)两种。

2、作品信息

(1)作品名称

填写申请著作权登记的作品名称(可以使用中文或英文名称)。《申请表》中的作品名称应与该作品其他申请文件中出现的作品名称一致;

(2)作品类别

申请者根据表格提供的作品类别进行选择。

申请表中选择的作品类别与该作品其他申请文件所述的作品类别一致;

(3)作品性质

可选择是原创或者根据他人作品再创作。根据他人作品再创作的,请在改编、翻译、汇编、注释、整理及其他各类别中选择,并在“作品创作说明”栏中填写使用的原作品名称、著作权人等信息。

(4)创作完成日期及创作完成地点

选择所申请登记作品创作完成的具体日期并填写创作完成该作品的国家和城市。

(5)发表状态

可选择已发表或未发表。

选择已发表的,应填写首次发表日期及发表地点。

3、作品样本

请按照格式要求,上传文件大小在200M以内的作品样本。

若作品样本大于200M,请在备注栏中写明提交到我中心的实际作品样本大小。若无备注,我们将以您上传的作品样本为准。

4、权利归属方式

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各类权属,包括个人作品、合作作品、法人作品、职务作品以及委托作品。

5、权利取得方式

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包括原始、继承、承受、转让及其他。

6、著作权人

若此前办理人身份选择“我是著作权人”,那么著作权人信息栏将自动带出该办理人账号内的实名认证信息。

若此前办理人身份选择“我是代理人”,那么请如实填写以下信息:

(1)身份类别

自然人:包括中国自然人,作品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有协议或共同参加国际条约的外国人、无国籍人,或者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外国人、无国籍人。

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或其他组织。

(2)姓名或名称

著作权人是自然人的,应填写身份证件上的真实姓名。

著作权人是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应填写名称全称。

著作权人的姓名或名称应与其提交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中的姓名或名称一致;

(3)证件类型

自然人证件类型包括:居民身份证、军人身份证明(军/警官证、士兵证等)、户口本、其他有效证件(例如:护照)等。

各类法人证件类型包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

7作者

“作者姓名或名称”应按真实情况填写,作者署名指的是作者署名情况;如作者署名为笔名或别名,应用括号标注,填写为XX(笔名)或XX(别名)的格式;

8、权利拥有状况

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拥有著作权法规定的各种权利。

9、留存作品样本

请选择提交到我中心的实际作品样本介质(光盘和A4纸二选一)

10、发票信息

请按照实际情况选择所需发票的具体信息。

11、登记办理方式及证书领取方式

登记办理方式即材料提交到我中心的方式(分为各地登记大厅现场办理、邮寄办理等)。

证书领取方式分为登记大厅自取、邮寄(顺丰、EMS)两种。

12、提交申请

以上信息填写无误,请点击“提交申请”按钮。提交成功后,请在线打印登记申请材料。

13、声明和签章

登记申请材料打印后,请认真阅读《申请表》第二页签章处的提示内容,准确理解所需填写的内容,并保证所填写的内容真实之后,在“申请人签章”处签章。(申请人为自然人时,请签字;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时,请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