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政策享受
2011年1月1日后注册成立的企业,经软件企业认定后,在2017年12月31日前自获利年度起享受企业所得税“2免3减半”。
2、基本要求
1)签订劳动合同关系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职工人数占企业当年月平均职工总人数的比例不低于40%,其中研究开发人员占企业当年月平均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20%;
2)拥有核心关键技术,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且当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企业销售(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金额占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3)软件企业的软件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0%(嵌入式软件产品和信息系统集成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40%),其中软件产品自主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一般不低于40%(嵌入式软件产品和信息系统集成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30%);
4)主营业务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其中软件产品拥有省级软件产业主管部门的软件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证明材料和软件产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软件产品登记证书》。
3、申报审批时间
每月1次,每月20日前完成申报,第2个月的月底获得证书。
软件产品登记
1、政策享受
公司自主开发的软件产品经“软件产品登记”后5年内,其增值税超过3%的部分“即征即退”(即交17%,退14%)。
满足条件的软件开发人员当年年终奖个调税享受财政奖励。
2、申请流程
分软件著作权登记、软件产品登记测试、软件产品登记三个步骤。
3、申报审批时间
每月1次,每月20日前完成申报,第2个月的月底获得证书。
上海政济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从事上海市软件企业认定/双软认定多年,具有丰富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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